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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入職3個月的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是上年3個月平均工資總和的3倍可以免稅,對嗎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2/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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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是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入職不滿一年的員工,經(jīng)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金額,可以免稅。也就是說,入職3個月的員工離職時能夠取得的一次性補償金額是上年3個月平均工資總和的3倍可以免稅。 當員工入職滿一年或者滿一年以上,其一次性補償金額,超過其在職期間的累計薪金的30%時,針對超出部分應當依法納稅。 拓展知識: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規(guī)定有哪些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這里主要有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幾項。除此之外,員工離職,可以扣除贍養(yǎng)老人的一次性補償,扣除的標準是一次性補償金收入的20%。
2023 02/0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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