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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旅行社差額征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2/02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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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營改增后,旅行社征收的差額稅會在會計分錄時因為稅務管理的變化而有所改變。會計分錄要將征收的差額稅分為成本應付賬款(銷售稅費)、增值稅應交稅金(營業(yè)稅費)和增值稅應交稅金(財政補貼)三部分。財務核算時,應按照下列公式做計算: 成本應付賬款(銷售稅費)=銷售收入×銷項稅率-已收取稅款 增值稅應交稅金(營業(yè)稅費)=營業(yè)收入×營業(yè)稅率-已收取稅款 增值稅應交稅金(財政補貼)= 已收取稅款-營業(yè)稅及附加收入 拓展知識:營改增后,應稅項目主要分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增值稅主要有營業(yè)稅和消費稅,而消費稅主要有銷售稅和財政補貼。例如,2021年1月1日,國家對北京市的企業(yè)實施營改增,其中,營業(yè)稅稅率為3%,消費稅率為6%,財政補貼率為3%。
2023 02/0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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