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2、存量留抵退稅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為標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即2019年3月31日與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孰低確定。請問老師,我記得原來只有退增量留底的?,F(xiàn)在怎么出來存量留底。這個兩個政策及延續(xù)的關系能否解讀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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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老師看一下這個政策,是2021年的新政策吧
2023 01/31 14:48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1/31 14:54
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這意思是:自從2019.3.31新增的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1/31 14:56
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1/31 14:57
您在電子稅務局系統(tǒng)里面操作一下就知道了,現(xiàn)在這個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增量和存量是都可以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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