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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返還手續(xù)費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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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中國稅務總局的最新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在2018年3月1日之后交納的,經審核后確認為應納稅額,納稅人有權申請退還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手續(xù)費的返還政策如下:
1、退還稅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本年度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2、稅款正常繳納的,應在核定納稅申報次月20日前進行返還。
3、如果退還稅款不足500元時,稅款所在行政區(qū)屬稅務機關有權綜合考慮可以暫時不予退還,累計至500元以上時再進行退還。
拓展知識:從2017年起,中國開始實施“1比2政策”,即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最高不超過累計收入額的2倍。個人如果確定繳納的稅款超過2倍的限額,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款,減免稅款于稅款當月20日內完成退還。
2023 01/3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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