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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11月工資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工資是6000,公司是20號發(fā)工資的,但是個稅代扣代繳是15號之前要申報了,那如果11月工資產生的個稅可以放在12月工資里扣除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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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不行,11月工資產生的個稅應該在11月份申報交納,不能放在12月工資里扣除。 因為,每個月的個稅應繳是按照本月工資計算出來的,每月的個稅都是不一樣的,應按月申報,不能拖延到下月。其次,11月份的個稅未繳納就轉放在12月份計算,一是會影響12月份的個稅繳納,可能會增加,二是會錯失11月份的個稅扣減政策,如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等,這些政策每月都有新的改動。 拓展知識: 個稅代扣代繳是指:由企業(yè)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到國家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將稅款直接扣發(fā)至個人賬戶,從而減輕了個人的稅務負擔。
2023 01/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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