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微型企業(yè)2022年3月末留底300元,2019年3月末留底100元/2022年3月末留底100元,2019年3月末留底300元,這兩種情況分別退稅多少?與2021年3月末沒關系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 微型企業(yè)2022年3月末留底300元,2019年3月末留底100元時,退稅金額為279.2元:2019年3月末留底100元,2020年3月末可以用于抵扣應納稅額,無需退稅;2022年3月末留底300元,2021年3月末可以用于抵扣應納稅額,無需退稅;只有2019年和2022年的差額(300元-100元)為200元,需要進行稅收退還,根據(jù)退稅比例結果:200*9.6%=19.2元,所以總退稅金額為279.2元。
2. 微型企業(yè)2019年3月末留底300元,2022年3月末留底100元時,退稅金額為250.8元:2022年3月末留底100元,2021年3月末可以用于抵扣應納稅額,無需退稅;2019年3月末留底300元,2020年3月末可以用于抵扣應納稅額,無需退稅;只有2019年和2022年的差額(300元-100元)為200元,需要進行稅收退還,根據(jù)退稅比例結果:200*9.6%=19.2元,所以總退稅金額為250.8元。
2021年3月末沒有關系,因為2021年3月末的留底沒有計入本次計算范圍,只有2019年3月末和2022年3月末的留底支出才會影響退稅金額。
此外,事實上,微型企業(yè)稅收優(yōu)惠是按照滿足條件的后三個月的稅收留底支出來計算的,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支出的稅收留底也要計算在內(nèi)才能得出準確的退稅金額。
拓展:稅收留底支出是指,企業(yè)把月度以及季度應繳納合計超過5萬元的稅費,在上一個月底/季度末的第二個月/季度末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24:00完成支付,并在該日留存在銀行或其它非現(xiàn)金支付工具中的錢款,即為稅收留底支出。
2023 01/30 14:28
閱讀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