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1月份計提了200的城建稅,2月份交了1月份的城建稅200,4月份全額退回了1月份的城建稅200;8月份交了1月份的城建稅100;還有100不用再交了,這個應該如何做賬?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關于您問題的賬務處理,我們可以如下描述:
1、1月份計提200元城建稅;
2、2月份進行城建稅繳納,繳納額度200元;
3、4月份對1月份的城建稅進行退費,退費額度200元;
4、8月份對1月份的城建稅進行繳納,繳納額度100元;
以上繳納情況,可以如下描述:
1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1月份計提200元城建稅,2月份已繳納200元,4月份實行反向計提,繳納金額200元;
2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2月份已繳納200元;
3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3月份未發(fā)現(xiàn)城建稅繳納;
4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4月份實行反向計提,退費金額200元;
5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5月份未發(fā)生城建稅繳納;
6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6月份未發(fā)生城建稅繳納;
7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7月份未發(fā)生城建稅繳納;
8月份城建稅賬務處理:8月份繳納城建稅100元;
以上就是關于您問題的答案。有關城建稅的拓展知識:城建稅是政府征收的一種稅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對國家頒布的十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投資項目征收的一種收入。城建稅的繳納者包括了用地單位、開發(fā)建設單位、項目承建單位以及房地產(chǎn)銷售單位等,征收的范圍包括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建筑服務業(yè)稅、工程總承包服務稅、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稅、房地產(chǎn)銷售企業(yè)稅等。
2023 01/2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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