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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單位給員工購買的體育用品比如跳繩,籃球,足球乒乓球,專用發(fā)票能抵稅嗎?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3 01/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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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一般而言,單位給員工購買的體育用品,例如跳繩、籃球、足球、乒乓球等,是無法抵稅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稅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所有企業(yè)報銷給員工的費用都可以抵扣所得稅,但是不包括體育用品。企業(yè)在為員工購買上述體育用品的相關費用,一般都可以用普通發(fā)票報銷,而不用專用發(fā)票報銷。 另外,企業(yè)報銷給員工的體育用品費用,一般會有一定的限額;對于購買的體育用品,也需要符合國家相關財政政策;員工在申請報銷購買體育用品的費用時,還需要有體育用品購買憑證,以證明申報內容的真實性。 總之,單位給員工購買體育用品,雖然是為了員工身體健康,但是其相關支出是不可以抵稅的,因此一般無法使用專用發(fā)票報銷。
2023 01/2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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