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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員工產(chǎn)假期間公司支付的最低基本工資是否可以從員工的生育補貼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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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員工在產(chǎn)假期間,即使是支付最低基本工資,也不可以從員工的生育補貼中扣回,因為生育補貼是發(fā)給工作場所實行普遍性職工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的勞動者的特殊社會保險金。
根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經(jīng)營者應當在產(chǎn)假期間,為勞動者支付至少于勞動者平時工資的80%的工資,也就是最低基本工資。而這部分工資不在這妨礙勞動者獲得生育補貼。
在產(chǎn)假期間,工資不可以因為生育補貼的原因而減少,即使支付的是最低的基本工資,也是不可以從員工的生育補貼中扣回的。
拓展知識:
就目前國家依法規(guī)定,產(chǎn)假期間工資支付有所下降并不會影響員工享受生育補貼,只要在當前最低工資水平以上,即使是最低工資,也不會影響員工享受生育補貼。
2023 01/2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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