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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想問一下,深圳地區(qū)20年12月成立的公司,4月所屬期有留底3萬多,這部分可以申請退留底稅額嗎?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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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深圳地區(qū)20年12月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請退留底稅額。根據(jù)《深圳市稅收優(yōu)惠政策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新設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年12月1日前注冊的,當月發(fā)生扣繳義務的,可以在次年4月份申請退還其差額稅款。申請退留底稅額時,需提供有效稅務證明,例如納稅申報表、稅款臺賬本、稅款回執(zhí)等。拓展知識:申請退稅,有一定的時限,一般在稅款發(fā)生之日起三年內(nèi),需要及時辦理退稅申請,過期則視為放棄權(quán)利。
2023 01/2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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