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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想問一下21年的獎金在21年沒有計提,現在5月想發(fā)放,想抵扣21年匯算的所得稅,要怎么做賬啊?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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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首先,確定21年應納稅所得額,算出應納稅所得額減去稅前扣除項目后的應納稅額。把此額作為公司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其次,將21年的獎金從本期營業(yè)收入中抵消,做本期合理稅前扣除項目,也就是說21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去此項目后的稅前扣除額,即可算出本期應納稅所得額。最后,在5月按該月應納稅所得額算出應納稅額,并用21年應納稅所得額算出的應納稅額做相應的抵扣,算出實際應繳稅額,做出稅款計算表,把實際應繳稅額用于匯算清繳的實現。 拓展知識:抵扣之前,一定要先確定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確定完畢該項目后,在此基礎上把以往應納稅所得額也要結合進來,進行稅金計算,以保證財政利益最大化。
2023 01/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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