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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工作的員工,往返于工作地和常住地的機票、火車票可以做進項稅額抵扣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2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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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可以。 根據(jù)國家新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異地工作的員工,可以將往返于工作地和常住地的機票、火車票等費用抵扣稅額,但需要自行記錄。此外,還有一些條件需要滿足: 1. 異地工作的員工必須擁有有效證明,表明他們已經(jīng)受雇于本地企業(yè),并在這里定居。 2. 異地工作的員工只能抵扣與工作相關(guān)的費用,才能夠納入稅收優(yōu)惠范圍。 3. 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所不同,異地工作的員工應該根據(jù)實際環(huán)境,查看不同地方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以便正確申報抵扣。 拓展知識:此外,異地工作的員工還可以參加“專項扣除”,專項扣除內(nèi)容包括居住費、贍養(yǎng)老人的費用以及子女教育等,只要滿足相關(guān)要求,就可以把這些費用用于稅收減免。
2023 01/2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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