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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什么時候繳納契稅?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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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繳納契稅應在合同生效后的30日內繳納。具體稅額視乎不同地區(qū)的稅法規(guī)定而定,有的地區(qū)可以根據(jù)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款與土地性質來計算稅額,有的地區(qū)可以根據(jù)不動產(chǎn)代碼判斷稅收類別并計算稅收,此外,繳納契稅時也可能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拓展知識: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其使用時期內,享有土地整體性質資源和土地所具有的一切權利的一種特定的民事權利。其擁有者可以建立建筑物,可以從中獲取從中獲取從中獲取經(jīng)濟收入,也可以隨時轉讓,受法律保護。我國有關土地使用權的法規(guī)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受法律的管制,必須遵守國家的規(guī)定,才能有效轉讓。
2023 01/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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