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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崗位應該怎么填?如果對方分別是擔任館長和會計的話,就填館長和會計嗎?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3 01/2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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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崗位應該盡量明確,不得寫“不限”或“未定”等字樣。對于對方分別擔任館長和會計的情況,就應當填寫“館長、會計”,而不只填一項。如果職工的工作崗位發(fā)生變化,可以在勞動合同中作出修改,但是應該先由用人單位就修改內(nèi)容發(fā)出通知,待雙方達成一致后再修改合同書,經(jīng)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蓋章確認后生效。 拓展知識:勞動合同中除了包括工作崗位外,還應該填寫勞動者的年齡、有無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社會保險情況等內(nèi)容,以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
2023 01/2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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