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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收房款應繳納預繳增值稅,可以和進項抵扣之后繳納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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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收房款應繳納預繳增值稅,可以與進項抵扣之后繳納。預繳增值稅是按照當期銷售額預先繳納的增值稅,不受預付款應收賬款抵扣影響。本月銷售額可以通過本月銷售收入減去上月銷售收入,得出當月的銷售額,然后根據當月銷售額乘以當月增值稅稅率,繳納當月的增值稅。 此外,在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繳納預繳增值稅之前,要檢查是否有可用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可以通過對購進原材料、配件等等的發(fā)票進行核實,得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最后,企業(yè)需要減去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繳納當月的預繳增值稅。 拓展知識:除了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還有一些收入較多的企業(yè)也可以享受預繳增值稅的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于月銷售額超過30萬元的企業(yè),可以優(yōu)先選擇實行預繳增值稅政策,一次預繳一個月的稅款,并確保按時繳納。
2023 01/2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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