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如果我上月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是5404.32 可6月份實際繳納了5404.28怎么處理呢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23 17:35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處理上月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的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步驟: 1. 在會計分錄中,把上月的貸方余額(5404.32)換算成稅金支出,即當期應交增值稅金額。 2. 在當期實際支付(5404.28)的稅金金額中,扣除上月應交增值稅金額,剩余部分即為當期應交稅金額。 3. 本期應交稅金額如果大于零,則應交本期增值稅;如果小于零,則應從應交增值稅減去本期實際繳納金額,重新計算本期應繳稅金額。 如果上月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大于本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那么本期可以申請抵扣,本期增值稅可以抵扣上月未交增值稅,余額則按照正常繳納本期的稅金繳納。 拓展知識: 增值稅是一項地方稅種,其實行財政收支分配制度,可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增強地方公共事業(yè)建設資金,提高財政支出效果,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和效率,發(fā)揮作用。
2023 01/23 17:41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