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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銷售-批商品給乙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100000 元,增值稅額13000 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8000元。貨到后乙公司發(fā)現(xiàn)商品質量不合格,要求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乙公司提出的銷售折讓符合合同要求,甲公司同意并辦妥了相關手續(x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紅字)。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確認了該批商品的銷售收入,銷售款項尚未收到,發(fā)生的銷售折讓允許扣減當期增值稅銷項稅額。 (1) 銷售時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2)銷售時結轉成本的會計分錄 (2)發(fā)生銷售折讓時的會計分錄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1/2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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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銷售時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應收賬款/銷售收入 100000 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00 元 應交稅金-增值稅 13000 元 2.(2)銷售時結轉成本的會計分錄 庫存商品 8000 元 主營業(yè)務成本 8000 元 3.發(fā)生銷售折讓時的會計分錄 應收賬款/銷售收入 95000 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 12650 元 應交稅金-增值稅 12650 元 銷售折讓 5000 元 拓展知識:銷售折讓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時主動給予買方一定折扣后的實際銷售價格,以拉動買家購買自己的產品。銷售折讓可分為以金錢形式給予的折讓,以物品形式給予的折讓及以服務形式給予的折讓。銷售折讓以后,增值稅稅額也會隨著折讓的金額變化而發(fā)生變化,此時需要開具紅字發(fā)票,紅字發(fā)票是指由于金額發(fā)生變化,而開具的發(fā)票,原發(fā)票可以作廢。
2023 01/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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