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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個稅申報附加扣除漏了住房貸款項,已申報了3個月,可以補充嗎?補充后前3個月的是否可以在本月累計扣除?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3 01/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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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答:可以補充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未按照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部分或者全部未抵扣,可以補充申報,補充申報的稅款可以累計在本月抵扣,但是未抵扣的部分不能累計抵扣。當(dāng)前政策規(guī)定,住房貸款利息可以抵扣個稅,最高上限為15萬,分期抵扣,每月僅可抵扣部分,抵扣上限為12500元。需要提醒老師的是,個稅申報有時效性,補充申報前期已經(jīng)超過時效性,不能進行抵扣等手續(xù),必須按照個稅規(guī)定及時申報,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煩惱。 拓展知識: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補繳應(yīng)當(dāng)按照自然月、季度等為單位,分期繳納至本期納稅人所屬的稅務(wù)機關(guān)。個稅補繳期限一般為5年,正常情況下,在補繳個稅期限內(nèi),當(dāng)納稅人補繳的稅款從時效角度上不受影響,但仍需要注意上述抵扣上限,即每月補繳個稅數(shù)額不能超出12500。
2023 01/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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