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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一期為舊項目,預售證到2012年,一期基本已售了,二期是2016年開始建,預售證到2020年,已售房子3分之一,老板意思想一期二期一起清算,現(xiàn)在稅局那邊說因二期未達到條件不清算,先清算一期,現(xiàn)在老板問我說一期二期一起清算好還是先清算一期好?老師,我蓋怎么回答老板?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1/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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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老師建議,既然稅局要求先清算一期,建議老板先按照稅局的要求清算一期,二期之后再進行稅收申報。其實一期、二期在同一時間就可以清算,只需要老板先提供一期的收支記錄,證明房地產(chǎn)開發(fā)的投入成本、清算收入等信息,然后再提交給稅務機關審核,這樣就可以一起清算了。 此外,房地產(chǎn)開發(fā)稅收申報還有一些其他要注意的,比如說有些材料只有二期才能提供,如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書等,有些開發(fā)支出也只有二期才能辦理,比如拆遷補償費、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費、停工收益損失費等等,都會影響收入和稅收的計算,因此建議老板應該都按照稅局的要求進行申報。
2023 01/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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