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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發(fā)生了房租,那沒有開發(fā)票,能只用合同做賬嗎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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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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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依法可以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開發(fā)票時,用合同做賬也是合法有效的。一般而言,房租合同是由房東與房客雙方訂立的,應當包含租金金額、支付方式、付款期限、計租周期、押金金額以及期限等內容。另外,房客還需要交納房租押金,押金用于補償房東可能受到的損失,押金的使用主要有兩種:一是補償房東因房客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房租而遭受的損失;二是處理發(fā)生在租賃期間房客造成的房屋損壞。雙方可以在房租合同中規(guī)定押金是否可以抵扣房租,抵扣程度,以及押金的退還時間。 拓展知識:房屋租賃中通常會采用“先交押金后交房租”的方式,但是在當前的法律環(huán)境下,押金的處理僅限于雙方約定,不可以把押金看作是房客支付房租的一部分,否則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為了避免押金的糾紛,房東和房客雙方在簽署合同之前,應當就押金的事宜進行清楚的明確,從而確保雙方利益。
2023 01/2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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