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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飲料廠為一般納稅人,2022年5月批發(fā)銷售飲料實現(xiàn)不含稅銷售額90萬元,零售飲料實現(xiàn)含稅銷售額1.13萬元;購入白糖、檸檬酸等原料,金額為1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另外,為職工食堂購進一臺冰柜,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款為890元;還為職工幼兒園購進一批兒童桌、椅等,取得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款是2105元。該計算該飲料廠5月應納增值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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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臥龍飲料廠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
(1)批發(fā)銷售飲料的增值稅額=批發(fā)銷售飲料不含稅銷售額×對應稅率
=(90萬元)×3%=2.7萬元
(2)零售飲料的增值稅額=零售飲料含稅銷售額×17%
=(1.13萬元)×17%=192.1萬元
(3)購入白糖、檸檬酸等原料,增值稅額=購進原料金額×對應稅率
=(15萬元)×3%=450萬元
(4)購進冰柜,增值稅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款
=(890元)
(5)購進兒童桌、椅,增值稅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款
=(2105元)
臥龍飲料廠5月應納增值稅額總和=2.7+192.1+450+890+2105 =3.3萬元。
總結:增值稅是政府稅收的重要手段,由交易雙方按稅率計算,其稅率及計算方式多樣,要求遵循嚴格的稅收規(guī)定。此外,經(jīng)營者應對發(fā)票進行嚴格核查,確保計算正確,正確繳納稅款,避免被處罰。
2023 01/2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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