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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10%加計抵減政策,但9月份才開始使用優(yōu)惠,截止到上個月本年累計進項20萬,我加計抵減該怎么計算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1/2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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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政策,10%加計抵減原則,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企業(yè)本年度進項稅額可抵扣下一年稅款。這里,關(guān)于2020年9-12月份企業(yè)本年度累計進項稅額20萬元的加計抵減計算方法為:其中9-12月份的本年度進項稅額可抵扣20萬*10%=20000元的下一年稅款。由此可見,加計抵減是要根據(jù)企業(yè)本年度累計進項稅額來計算,即累計進項稅額越多,可抵扣的稅款也越多。 拓展知識:據(jù)最新發(fā)布的《增值稅和附加稅收征管管理法》(新版)確定,加計抵減可以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正常稅率,加計抵減可以扣除3%;另一種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加計抵減可以扣除6%,比前一版本提高了3%。
2023 01/2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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