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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保金申報中"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是填寫個稅社保中"當期收入"1-12月的合計數(sh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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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指的是殘疾人上一個稅收年度的總工資額,是不包括當期收入1-12月的合計數(shù)的,該額度主要反映殘疾人去年工資總額,是上一個稅收年度的總工資額,根據(jù)殘疾人領取殘疾津貼、臨時性補助、生活費和文化娛樂費等收入情況,確定殘疾人上一個稅收年度的總工資額。
而“當期收入”指的是殘疾人當期的收入,包括單位本期支付的工資、殘疾津貼、臨時性補助、生活費和文化娛樂費等收入,也就是殘疾人1-12月的合計數(shù),必須準確說明,用于了解殘疾人當期收入情況,便于有關部門統(tǒng)計和評估殘疾人當期收入。
從上面可以看出,“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當期收入”1-12月的合計數(shù)是不同的,前者是上一個稅收年度的總工資額,后者是殘疾人當期的收入。
從拓展知識上來看,殘疾人在申請殘疾軍人、殘疾保障金的時候,都需要提交工資總額和當期收入的相關材料,對上述兩個數(shù)據(jù)的準確掌握有助于殘疾人及時了解自身經(jīng)濟狀況,也為社會提供了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有利于落實殘疾人有序就業(yè)、兜底保障等政策。
2023 01/2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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