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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加計抵減稅額,是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應是扣減該進項轉出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1/1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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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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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實務
計算加計抵減稅額,是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應扣減該進項轉出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的,即應當以實際發(fā)生的進項稅額和應稅項目對應的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之差,作為當期實際應稅額計算加計抵減稅額的依據。換言之,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應扣減原進項轉出后的金額。 拓展知識:加計抵減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即在計算企業(yè)的應稅額時,減去發(fā)生的進項稅額;另一類是直接從應納稅額中減去的抵減范圍,其中包括可抵扣稅收憑證抵減、政策性減免稅抵扣等。
2023 01/1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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