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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計提了社保個人部分,但是實際沒有扣繳,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工資薪金的時候是按計提后的數據申報,還是按實際發(fā)放數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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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按實際發(fā)放數據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fā)文《關于落實雇員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納稅減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 〔2020〕169號)要求,納稅申報時按照實際發(fā)放的基本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得將計提但未實際發(fā)放的社會保險費用計入納稅申報。即計提社保個人部分時,需要把實際發(fā)放的工資和社保福利分開報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工資薪金時,按實際發(fā)放數據申報,支付社保福利時,按計提數據申報,由兩次報告結果疊加合并確定落實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減免。
拓展知識:有的響應社保的歸類報表的執(zhí)行報表,可以確認雇員的增補社保繳費,報表中會體現員工的實際發(fā)放的薪資額度以及個人所得稅的減免額度,這樣做的好處是有助于企業(yè)準確確認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的稅費減免范圍,方便進行隨后的社保申報。
2023 01/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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