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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中新合伙人取得原合伙人的財產轉讓份額所支付的溢價部分,需要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能讓合伙企業(yè)承擔這部分個稅嗎?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1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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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不能讓合伙企業(yè)承擔個稅,因為其他合伙人支付的溢價部分應以新合伙人的個人所得稅權利為基礎,財產轉讓份額的溢價部分是合伙人通過無形財產取得的收益,因此,新合伙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新合伙人購買舊合伙人所持股份所支付的溢價部分也可以作為扣除,但僅限于扣除最多價款的10%,不得超過該價款的總額,所以新合伙人購買股份所支付的溢價部分也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能由合伙企業(yè)來承擔。 拓展知識:如果合伙企業(yè)要求承擔新合伙人購買股份所支付的溢價部分的個人所得稅,應當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來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具體稅率根據稅收情況有所不同。
2023 01/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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