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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臨時工工資記入什么科目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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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情況下,臨時工的工資應該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支付其應發(fā)工資和獎金等薪酬,以及相關社會保險費用。這些費用會在原來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留存,而不會把臨時工的工資記入其他不同的科目。
根據(jù)《會計準則》,應付職工薪酬包括職工收取的工資、有償休假、勞務報酬、在職訓練費、補貼、補助、特許權使用費、年終獎、職務津貼、補充養(yǎng)老保險金等。因此,記錄臨時工的工資也應歸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在記錄臨時工的工資時,還需要注意當期成本和未來期間的成本,即臨時工本期的工資應歸進本期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期末如果需要補繳的社會保險費,應歸入未來期間費用。此外,還應注意法定社會保險期限,如果超出期限,就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
總之,在記錄臨時工工資時,應歸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注意當期成本和未來期間的成本,還要關注法定社會保險期限。此外,為了記錄準確,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記帳方式,如采用核算或者累計方式等。
2023 01/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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