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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在賬務處理方面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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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在賬務處理方面有明顯的區(qū)別。首先,勞務合同一般是指社會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務人員到使用單位從事臨時性勞務,而勞動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定期工作合同。其次,勞務合同是費用報銷模式,使用單位當負有費用報銷義務,根據(jù)實際報銷情況做入賬處理;而勞動合同的話,一般都是用來計算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具體包含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工資賬戶需要以月計算,每月按合同約定的金額進行發(fā)放。最后,處理賬務時,勞務合同一般是報銷費用,可以直接進行出賬支付;而勞動合同則要經(jīng)過工資賬戶的出入賬處理,由出賬和入賬來實現(xiàn)工作人員的工資支付。
拓展知識:勞務報銷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其中考慮的因素很多,比如,勞務報銷與個人所得稅的比例,工作日天數(shù),和勞務報銷的發(fā)放月份和稅收月份是否一致等。所以在處理賬務時,需要對相關(guān)稅收規(guī)定進行全面了解,合理開票,以免產(chǎn)生重大法律問題。
2023 01/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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