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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如果12月沒有計提獎金,后面公司在1月份決定發(fā)獎金也的確發(fā)了,還能不能補計提,在匯算清繳前扣除?

84785014| 提問時間:2023 01/15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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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儼妍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您好,這是可以的,按照權責發(fā)生制來說,1月補發(fā)的獎金是屬于12月份的屬期,當然可以補計提,直接對12月份的賬進行調(diào)整處理就好。匯算清繳也是可以扣除的。
2023 01/15 01:55
84785014
2023 01/15 14:40
12月已經(jīng)結賬報稅了……如果在一月份怎么調(diào)
張儼妍老師
2023 01/15 14:42
同學您好,結賬了的情況下如果您想針對以前年度賬務調(diào)整,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來進行處理,同時報稅了也可以更正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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