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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簽訂勞務合同的臨時工,工資也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對嗎?然后個稅申報的時候給他申報勞務報酬里.這樣的話,勞務報酬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嗎?勞務報酬這里有什么規(guī)定,員工需不需要提供發(fā)票給公司?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1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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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是的,公司有簽訂勞務合同的臨時工,其工資也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的申報也是需要給他申報勞務報酬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月替勞務報酬所得者扣繳個人所得稅。 此外,在勞務報酬中,在申報及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個人勞務報酬中收入額較大時,可以提供財務發(fā)票給公司,以便申報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關于勞務報酬,應當注意,勞務報酬應當在當月支付,支付時勞務報酬者應當向收款單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及銀行卡的存折(折)復印件;若收取勞務報酬者超過5000元,需要提供納稅人識別號,以便取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可以減少企業(yè)負擔。
2023 01/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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