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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辭退補償不用報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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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辭退補償一般被視為財務(wù)性福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財務(wù)性福利給予職工的費用屬于可以減免納稅的范圍內(nèi),所以可以免稅。
在職工被辭退時,所支付的補償可以減免繳納個稅,但在有些情況下,即使?jié)M足了可以減免的條件,也不可以免稅,如職工重新就職于本單位不足半年的,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關(guān)于減免的條款并不是很明確,通常在簽訂辭退補償協(xié)議時,會增加相關(guān)免稅條款,以確保補償款項的減免性質(zhì)。所以一次性辭退補償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在簽訂協(xié)議前進行相關(guān)考慮,最好確保個稅減免。
拓展知識:
除了可以減免稅的辭退補償,還有一些收入被視為普通收入,無法減免,如離職補貼,離職金等。這些補貼都是普通收入,無法減免個稅,需要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繳納。
2023 01/1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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