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香港人員個稅問題 1、該香港人員在香港有公司,在內地有待半年以上 2、服務費需從內地直接支付到香港公司 3、香港公司再給到其個人 境內支付香港公司,正常是6%增值稅+10%所得稅+附加稅 那香港公司再給到個人正常納稅的話,300萬以上,這個稅負會是多少?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2 12/3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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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以400萬作為基數(shù)計算 增值稅400÷1.06×6%=22.64 附加稅22.64×10%=2.26 所得稅(400-22.64-2.26)×10%=37.51 綜合稅負率(22.64+2.26+37.51)÷400=15.6%
2022 12/30 20:46
84784972
2022 12/31 07:23
但是香港公司分紅給股東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呀?
陳詩晗老師
2022 12/31 10:54
這個要看香港那邊嘞,稅收制度,這個沒辦法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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