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包裝物押金一般什么時間交增值稅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包裝物,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括納稅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門)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2、不隨應稅消費品銷售只收押金的包裝物,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3、既隨應稅消費品銷售又收押金的包裝物。實際經(jīng)營中,有時存在銷售帶包裝且包裝物已作價的應稅消費品,又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的現(xiàn)象。這種情況下,押金暫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只對作價銷售的包裝物征收消費稅,但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沒有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2022 12/24 15:39
閱讀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