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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2月銷售白酒6500千克,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45500元。已知白酒的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計算該酒廠2016年2月的應(yīng)納消費(fèi)稅稅額。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12/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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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該酒廠2016年2月的應(yīng)納消費(fèi)稅稅額=45500*20%+6500*2*0.5
2022 12/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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