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20年1月2 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產品 10 臺,銷售價格為 30000萬元,合同約定分 3次于每年 12 月 31 日等額收取。該產品在現銷方式下的公允價值為 27 232 萬元,年實際利率為 5%。該批產品的成本為 15 000 萬元,產品已于 1 月 2 日發(fā)出,假設收到貨款時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不要求分錄)要求:運用五步法判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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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正在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2 11/27 15:40
Lucky小南老師
2022 11/27 15:49
同學您好,此題為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資成分的收入問題,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資成分的,企業(yè)應當按照假定客戶在取得商品控制權時即以現金支付的應付金額即現銷價格確定交易價格,即按照27232確認收入,該交易價格與合同承諾對價即30000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Lucky小南老師
2022 11/27 15:54
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的話麻煩您給個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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