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某酒廠既生產經(jīng)營糧食白酒,也生產經(jīng)營藥酒。2022年2月該酒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300噸,收取價款3000萬元;銷售藥酒400噸,收取價款6400萬元。糧食白酒適用的稅率是20%加0.5元/500克,藥酒適用稅率為10%。方案一:該酒廠分別核算糧食白酒和藥酒。方案二:該酒廠合并核算糧食白酒和藥酒。請做出籌劃分析,并得出結論應該選擇哪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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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25 15:43
小丸子老師
2022 11/25 16:11
方案一:
應交增值稅=(3000+6400)*13%=1222萬元
應交消費稅=3000*20%+6400*10%+300000*2*0.5/10000=1270萬元
合計=1222+1270=2492萬元
方案二應交增值稅=(3000+6400)*13%=1222萬元
應交消費稅=(3000+6400)*20%+700000*2*0.5/10000=1950萬元
合計=1222+1950=3172萬元
應選擇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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