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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今年11月和12月的工資不發(fā),到了明年補發(fā),那么納稅申報是不是的零申報,如果零申報,收入為0,11月和12月的每月5000元和專項扣除以及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項目還能扣除嗎?

84784970| 提問時間:2022 11/1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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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1. 是的;先0申報; 2. 發(fā)的次月開始報具體金額的個稅 ;? 是的? ?所屬期內1-12月還是可以扣除; 跨年了 就得重新考慮了??
2022 11/14 14:20
84784970
2022 11/14 14:38
反正不管今年的1-12月的工資是否全額發(fā)放,即使2022年只發(fā)了一個月的工資,但是扣除60000元,和社保和附加扣除都是按12個月的累計數扣除是吧?
meizi老師
2022 11/14 14:39
你好1;? ? ? ? 意思是發(fā)了就次月按具體金額報; 若沒有發(fā)的; 申報期到了就先0報; 是的;最終是累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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