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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也需要預交嗎?預交的錢怎么算出來的?

84784976| 提問時間:2022 10/1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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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預交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實施后,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9%)。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guī)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規(guī)定,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jù):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jù)=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結合上述政策規(guī)定來看,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繳土地增值稅的方法有兩種。 第一種計算公式為:應預繳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1+增值稅適用稅率)×增值稅適用稅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第二種計算公式則是:應預繳稅額=(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實務中,采用第二種方法的情況更加普遍。納稅人可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選擇合適的計稅方法。
2022 10/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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