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要維修自有用來賣的房子,但是施工方開發(fā)票,名目為“裝修費”不是“維修費”,簽的合同叫“裝修合同”,但合同內明確裝修范圍為“房屋維修”。這樣開票和簽合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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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不可以的,這樣的話開發(fā)票和合同不一致。
2022 10/11 17:07
84785036
2022 10/11 17:08
但是合同簽的也是裝修合同
郭老師
2022 10/11 17:09
你好,你不是合同里面寫的是房屋維修。
84785036
2022 10/11 17:12
就是合同里裝修范圍會標明是房屋維修,這樣也是不行的嗎?
郭老師
2022 10/11 17:13
對的,是的,不可以的。
84785036
2022 10/11 17:15
這個是審計那里過不去還是稅所會查?就是如果這樣開票和簽合同會有什么影響嗎?
84785036
2022 10/11 17:15
那如果在合同里不標明維修是不是就可以?
郭老師
2022 10/11 17:16
不光審計過不去,這屬于虛開發(fā)票。
84785036
2022 10/11 17:18
!這么嚴重,那像我們這種情況,是要不就開維修發(fā)票,要不就簽裝修合同是嗎?
郭老師
2022 10/11 17:19
是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5036
2022 10/11 17:20
好的,謝謝老師
郭老師
2022 10/11 17:21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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