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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零售企業(yè)加油站 贈送給加油的車主 礦泉水 紙巾 要視同銷售嗎?如果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是根據哪一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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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022 09/0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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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08 09:20
老師 那加油站加油送礦泉水的行為 不視同銷售 不用交增值稅?
王雁鳴老師
2022 09/08 09:47
同學你好,理論上來說,加油站加油送礦泉水的行為,要視同銷售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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