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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增值稅主表上已有附加稅的數(shù)據(jù),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五)(附加稅費情況表)還需要填寫嗎?

84784951| 提問時間:2022 09/0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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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 ? 不用了; 規(guī)定就是 :納稅人在申報增值稅、消費稅時,應(yīng)一并申報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的含義,就是將原有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預(yù)繳稅款表》和《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yù)繳表》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簡單說就是申報表整合后,附加稅費隨著主稅使用同一張申報表,申報一次完成,不再單獨使用各自的申報表申報納稅。
2022 09/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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