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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 這個為啥要用500-100之后的再算附加稅,那100不是留低退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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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
我國稅法規(guī)定,計算附加稅時,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如果不允許企業(yè)從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中扣除退還增值稅稅額,將造成多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您可以參考下面的例子:
企業(yè)2019年9月期末留抵為68萬元,假設2019年10月銷項稅額300萬元,進項稅額200萬元。
如果未申請留抵退稅,10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300萬元-進項稅額200萬元-上期留抵68萬元=32萬元,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為32萬元。
如果退還了2019年9月期末留抵31.32萬元,留抵稅額變?yōu)?6.68萬元,10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300萬元-進項稅額200萬元-上期留抵36.68萬元=63.32萬元。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jù)為63.32萬元,比不退留抵增加31.32萬元。
2022 08/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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