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東,2021年4月30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賬款5 000萬元,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xù)計量。為解決乙公司的資金周轉(zhuǎn)困難,甲公司、乙公司的其他債權人共同決定對乙公司的債務進行重組,并于2021年6月1日與乙公司簽訂了債務重組合同。根據(jù)債務重組合同的約定,甲公司免除50%應收乙公司賬款的還款義務,乙公司其他債權人免除30%應收乙公司賬款的還款義務,豁免的債務在合同簽訂當日解除,對于其余未豁免的債務,乙公司應于2021年6月底前償還。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賬款2 5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度因上述交易應當確認的損失金額是( )萬元。 需要解題思路,謝謝

84785021| 提問時間:2022 08/1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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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這個考點是股東豁免也只能將豁免的30%作為債務重組來處理,多豁免的20%作為權益性交易來處理
2022 08/19 17:03
84785021
2022 08/19 17:05
為什么?怎么理解,不太懂
丁小丁老師
2022 08/19 17:09
您好!就是說股東豁免的比例最多只能和其他債權人一樣,不能超過,超過部分當作股東之間的交易,不能影響損益,這也是為了防止股東這樣操作被投資方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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