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第三問算消費稅時為什么不用20*10% 2、第三問是賒銷,計稅時間有合同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啊,合同約定是10月31日,那么9月的時候還不應該算消費稅呢吧 3、第五問,如果在第三問中確認了收入的實現(xiàn),那么第五問中應該也確認收入實現(xiàn)并增值稅銷項稅啊,但第五題的答案中沒有把第三問的銷售算進去為什么呢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2 08/0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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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第3問我認為你的做法是對的 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計稅的
2022 08/0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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