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怎么理解這段話,能用AB表示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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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比如,我買到債權,當我處置的時候,要按照 財產轉讓 征收個稅
2022 08/09 09:24
84785004
2022 08/09 09:26
A200元買了198元的債券,處置收入300元,那么算我的收入是300-198?還是300-200?
桂龍老師
2022 08/09 09:26
同學,你好,按照取得成本200計算
84785004
2022 08/09 09:39
不對吧,這段話是三方關系,比如:A欠B200萬,C用180萬買了B的200萬債權,C用找A收回190萬,那么算C的收入:190-180=10為財產轉讓所得,我的例子有問題嗎
桂龍老師
2022 08/09 09:50
同學,你的例子不準確。
你看一下稅法的規(guī)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購買和處置債權取得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國稅函[2005])655號)文件規(guī)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guī)定,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后,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通過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債權,只處置部分債權的,其應納稅所得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一)以每次處置部分債權的所得,作為一次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二)其應稅收入按照個人取得的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的評估價值或市場價值的合計數確定。
(三)所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即財產原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次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當次處置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
(四)個人購買和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fā)生的拍賣招標手續(xù)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
84785004
2022 08/09 09:57
條文我知道,就是這個財產轉讓收入,就剛才我發(fā)的圖片那段話,是怎么個交易方式?怎么確認收入,您用數字列舉下
桂龍老師
2022 08/09 10:02
某人通過竟拍取得打包債權3件,支付債權費用100萬元,取得合計債權金額為150萬元,其中甲欠80萬元;乙千60萬元;丙欠10萬元,6月處置打包債權,收回乙欠款項45萬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答案】應稅收入為收回的45萬元
處置債權成本=100×60/150=4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45-40=5(萬元)
應納稅額= 5×20%=1萬元
吳某購買“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為40萬元,2008年3月處置該債權的40%,處置收入25萬元,在債權處置過程中發(fā)生評估費用2萬元。吳某處置“打包”債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萬元。
A.1.20
B.1 40
C.1.56
D.1 80
【答案】B
【解析】處置債權成本費用=40×40%=16(萬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5-16-2)×20%=1.4(萬元)
84785004
2022 08/09 10:11
謝謝謝謝
桂龍老師
2022 08/09 10:13
不客氣祝你學習愉快,滿意給個五星好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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