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去年開出銷項發(fā)票,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稅金1%),6月份紅沖發(fā)票后重開的發(fā)票采用簡易計稅(稅金3%)也就是貸: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現在貸方科目不一樣,請問怎么處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這個沒關系啊。你重新開了,重新交稅就好
2022 07/05 17:20
84785013
2022 07/05 17:24
開紅字發(fā)票:借:應收賬款(紅字),貸:主營業(yè)務收入(紅字),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紅字),未交增值稅貸方有余額,現在重開后,計入簡易計稅科目,貸方有余額,那不是不平了嗎
宋生老師
2022 07/05 17:27
您好!明白了,你這個要沖你這個簡易計稅的稅金
84785013
2022 07/05 17:29
請問怎么沖,不是很明白
宋生老師
2022 07/05 17:31
你好!你本身紅字是要退稅的,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84785013
2022 07/05 17:48
意思是說未交增值稅部分申請退稅,簡易計稅部分該交多少就是多少對嗎
宋生老師
2022 07/05 17:53
你好!是的。就是這樣
84785013
2022 07/05 17:54
那我可以等到后面退稅以后,再沖減未交增值稅嗎
宋生老師
2022 07/05 17:57
您好!要么退稅,要么抵減了
84785013
2022 07/05 18:02
好的,非常感謝
宋生老師
2022 07/05 19:54
您好!不用客氣的了
閱讀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