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納稅信用A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6月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4萬元,該發(fā)票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甲公司此前沒有取得過異常憑證。甲公司當期全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項稅額5萬元,均已申報抵扣。根據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的規(guī)定,請回答如下問題: 1.甲公司申報抵扣異常憑證,其對應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簡要說明理由。 2.甲公司取得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該如何處理? 3.甲公司對稅務機關認定的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有異議該如何處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不列入。
理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異常憑證,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對應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占同期全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項稅額70%(含)以上的(4÷5×100%=80%>70%,滿足);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超過5萬元的(本題中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為4萬元,不滿足)。
(2)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且已經申報抵扣增值稅、辦理出口退稅或抵扣消費稅的,可以自接到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
①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出口退稅或消費稅抵扣相關規(guī)定的,可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追回已退稅款、沖減當期允許抵扣的消費稅稅款等處理。
②納稅人逾期未提出核實申請的,應于期滿后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另有規(guī)定除外。
(3)納稅人對稅務機關認定的異常憑證存有異議,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
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guī)定的,納稅人可繼續(xù)申報抵扣或者重新申報出口退稅;符合消費稅抵扣規(guī)定且已繳納消費稅稅款的,納稅人可繼續(xù)申報抵扣消費稅稅款。
2022 06/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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