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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對委托加工的應(yīng)稅消費品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成另一種應(yīng)稅消費品)。甲廠委托乙廠將一批價值360萬元的應(yīng)稅化妝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協(xié)議規(guī)定加工費160萬元(假設(shè)乙廠沒有同類產(chǎn)品)。甲廠將加工后的半成品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成化妝品成品,加工成本費用合計145.5萬元,該批成品售價(不含增值稅)1 200萬元。(該應(yīng)稅化妝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5%) (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應(yīng)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假設(shè)甲廠委托乙廠將該批原料加工成化妝品成品,原料價格仍為360萬元,支付乙廠加工費為320萬元;甲廠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售價仍為1 200萬元。 (3)完全自行加工方式。甲將購入的價值為360萬元的原料自行加工成化妝品成品,加工費共計340萬元,售價仍為1200萬元。 分析哪種加工方式稅負(fù)最低,利潤最大?

84784957| 提問時間:2022 06/0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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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委托加工 甲支付乙加工費時,同時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消費稅:(360+160)/(1-15%)*15%=91.76萬元 甲銷售后應(yīng)繳納消費稅=1200*15%-91.76=88.24萬元 應(yīng)繳納城建及教育附加=88.24*(7%+3%)=8.82萬元 利潤總額=1200-360-160-145.5-88.24-91.76-8.82 2. 全部委托加工 甲支付乙受托代繳的消費稅=(360+320)/(1-15%)*15%=120萬元 收回后直接出售不在繳納消費稅及附加 利潤總額=1200-360-320-120 3. 自行加工 應(yīng)交消費稅=1200*15%=180萬元 應(yīng)交附加=180*10%=18萬元 利潤=1200-360-340-180-18 比較利潤,選最大的
2022 06/0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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