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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從銀行取得40000元借款期限為3個月的流動資 金借款,年利率6%,利息分月計提,按季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歸還。 要求: (1)編制甲公司2018年8月1日取得短期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2)編制甲公司2018年8月31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2018年9月30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4)編制甲公司2018年9月30日支付第三季度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5)編制甲公司2018年10月31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6)編制甲公司2018年10月31日償還借款本金和10月份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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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制甲公司2018年8月1日取得短期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40000
貸,短期借款40000
(2)編制甲公司2018年8月31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200
貸,應付利息200
(3)編制甲公司2018年9月30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200
貸,應付利息200
(4)編制甲公司2018年9月30日支付第三季度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利息400
貸,銀行存款400
(5)編制甲公司2018年10月31日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200
貸,應付利息200
(6)編制甲公司2018年10月31日償還借款本金和10月份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借,短期借款40000
借,財務費用200
貸,銀行存款40200
2022 05/2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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