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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業(yè)務發(fā)生在2021年,但是當時沒有暫估成本,在2022年收到發(fā)票,并付款,這個成本我要在2021年扣除,那我是把2021年反結賬然后暫估成本呢?還是直接在2022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做賬匯算清繳調(diào)表?

84784996| 提問時間:2022 05/1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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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把2021年反結賬然后暫估成本
2022 05/15 09:11
84784996
2022 05/15 09:14
補交的所得稅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做是嗎?老師
家權老師
2022 05/15 09:29
你也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但是還是的更正12月的報表,然后,再按正確的報表申報
84784996
2022 05/15 09:34
老師沒明白意思匯算清繳補交的所得稅也是需要要12月暫估嗎?
家權老師
2022 05/15 09:37
補交的所得稅不需暫估的。
84784996
2022 05/15 09:41
做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和未分配利潤對嗎?
家權老師
2022 05/15 09:43
是的,就是那樣處理的
84784996
2022 05/15 09:45
老師這樣做以后利潤表的利潤加資產(chǎn)負債表期末就不等于期初了不影響嗎?
家權老師
2022 05/15 09:46
那個不影響的,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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